多数发布此文章网站均写着转载二字,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网站,沈阳天成肝病研究院将会采取法律手段,来进行自我维权,而对于谣言的恶意散播者,我院也会进行依法追究。
且此文章内容纯属捏造,系造谣诽谤,严重侵害了沈阳天成肝病研究院的名誉和声誉,给该医院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: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,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
此文章在网上经过各大恶意转载与传播之后,已经给我院造成了深重的影响,沈阳天成肝病研究院已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案,同时委托律师事务所查找、收集恶意诽谤证据,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抓到恶意诽谤发帖人之后会进行起诉。
沈阳天成肝病研究院在此声明,警示网络无端造谣者,法律是公正的,请造谣者提供真凭实据,还原一个真实,干净的就医空间给广大患者!
特此声明!